



基金简称:交银鸿宁三个月持有期债券A 成立日期:
基金代码: 026518(A类)
风险等级:--
基金托管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2%+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8%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仅包含全市场的境内股票型ETF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不含香港互认基金、QDII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投资范围包含基金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含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5%-20%(其中投资于境内股票资产(含股票型 ETF)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上述应计入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①基金合同中约定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②最近四个季度披露的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